政府推出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政改諮詢已經兩個星期了,但形勢的發展卻令人擔心。這次的政改方案有可能重蹈覆轍,好像05方案一樣被泛民黨派綑綁式否決。
隨著政府正式啟動修改2012年兩個選舉辦法的程式,在香港政制發展問題上,現時主要有兩個方向,一個是是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以祥和、理性及務實的態度,在憲制允許的範圍內,香港市民通過理性的討論,達成一個符合香港實際情况、循序漸進的2012年的選舉方案。這樣的結果,必定有助加快已停滯4年的政制發展,有利於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符合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加強香港與中央的良性互動。另一個方向是不顧政治現實,以抗爭代替理性討論,否定任何2012選舉辦法的改進,這樣做必定再一次阻礙香港的政制發展,而且再挑動中央與香港的相互不信任,絕對不利於香港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
現時的民意顯示,較大比數的市民選擇了理性討論,推動政制穩步發展的方向。雖然如此,一些泛民黨派卻竭盡一切方法,務求將市民拉到特區政府的對立面。他們力催「5區總辭」、「全民公投」,從而預先綑綁泛民當中的溫和派,使否決政改方案提早成為定案。雖然泛民的溫和派主張對話溝通及合作,但從2005年的經驗來看,總有一股力量,不斷阻止溫和派跟政府妥協合作。結果05年幾位已經一度和政府達成協議的議員最後也被綑綁回反對行列。這股破壞力量,可見非常強大。要遏制泛民中的溫和路線的,要打壓香港民主進展的,正是這股力量,而不是政府。
民建聯就政制諮詢方案的考慮出發點是爭取社會最大的共識
這次兩個選舉辦法的諮詢,如果社會各方能夠積極協商,取得共識方案而最後在立法會通過,當中的積極意義極為重大——這將是香港各界能夠首次在中央政府同意的框架下,相互協商達成促進民主的最大的實質進步;這將創造回歸以來香港社會及政治的最大和諧。但這種良好的意願能否實現,現時依然處於未知之數。
民建聯作為香港其中一個主要的政黨,我們衷心希望政制向前發展,不要再原地踏步。在今次有關2012年兩個選舉辦法的3個月諮詢期內,民建聯會認真研究及收集意見,希望盡量尋求社會共識,在立法會通過相應的議案。今次的討論,比上次05年的方案有兩個主要的進步,首先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確定了2017年行政長官可以普選產生及隨後的立法會選舉可以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時間表,香港市民對何時達到普選的疑問已經解決。第二,特區政府在文件中建議2012年只由民選區議員參與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內區議會議席的互選,從而進一步提升兩個選舉的民主成分,這有效回應了過往泛民對委任區議員性質的質疑。
現時有些市民對諮詢文件中的一些細節提出疑問,我希望借這個機會對這些主要的疑問解釋一下民建聯的看法。
第一︰諮詢方案建議將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增至1200人,較05年方案提出的增至1600人少,是否民主的倒退?
民建聯贊成適當擴大選舉委員會的人數,但這一次應當同時考慮將選委會順利過渡成為2017年特首普選時的提名委員會的問題。1200人的建議比05年的1600人的方案人數減少了,這個規模比1600人更容易過渡成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時的提名委員會。因為屆時的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提名候選人,是否需要去到1600人的規模,現在社會還未深入討論。如果下一屆的選舉委員會一下子增加到1600人,到2017年時卻要縮減的話,卻未必是理想的做法。相反,2012年先增加到1200人,則留有進一步討論的空間,有利於使2012年的特首選舉委員會,在2017年落實特首普選時,過渡為提名委員會。
第二︰新增5個功能組別議席全數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是不是適合的方法?
新增的5個功能組別議席,是否應該全部納入區議會組別,社會上確有不同的意見。對此我們有兩個看法,其一,民選區議員的選民基礎是350萬選民,新增5個功能組別的議席全納入區議會組別,可以使功能組別的民主成分得到很大的推進;其二,參考了05年政改方案的經驗,之前社會已經對05年的區議員互選方案有相當的認同,相比之下,增加其它的功能組別卻有各種各樣的爭議,至今都不能得到其它更佳的方法,所以區議會方案是目前比較可行的方案。
第三︰民建聯認同區議會方案,是否因為該方案對民建聯有利?
民建聯就政制諮詢方案的考慮,出發點是如何爭取社會取得最大的共識,使方案可以在立法會內獲得三分之二多數的通過。而05年的區議會方案社會反應不錯,所以我們認為這是個比較可行的方案,而非從民建聯的角度考慮。
更何况區議會將在2011年舉行換屆選舉,屆時的選舉結果如何,仍屬未知之數。大家都記得2003年的區議會選舉,民建聯一夜之間可以失去差不多三分之一的議席。所以不能說增加區議會的功能組別議席,就對哪個政黨最有利。區議會方案一旦確定下來,對於所有政黨來說等於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線上。至於區議會功能組別代表的選舉辦法,比如說到底採用全票制抑或比例代表制等問題,我們都願意和社會各界討論磋商,從而尋求一個對大家都公平、公正和公開的選舉辦法。
第四︰為什麼委任區議員不能有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內區議會功能界別的選舉和被選舉權?
我們認同委任區議員對社區作出了重要貢獻。也認同在地區行政上,委任區議員制度能讓更多專業人士以及具有豐富地區經驗的人士服務社區。但從增加立法會功能組別的民主成分,爭取政制向前發展的大局出發,這次建議只由民選區議員參與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內區議會議席的互選是可以接受的。
第五︰新增五個功能組別議席是否易請難送?
我們並不認同這種說法,因為現在功能組別中已經存在區議會界別的一個議席,將來功能界別的安排若有變動,也是將區議會界別當作一個整體來考慮,所以增加議席與否,並不會出現所謂的「易請難送」的問題。再者,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議,增加立法會功能組別議席,是增加立法會直選議席的相應條件。
當然民建聯對諮詢文件這些細節的看法,對於泛民的一些黨派來講並不以為然,他們的焦點全放在「5區總辭」以及2020年取消立法會功能組別上。「5區總辭」涉及到泛民黨派的路線之爭,到底選擇抗爭還是對話,到底選擇議會還是街頭路線,當中利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張文光11月30日在本欄作了精闢的分析,實在值得泛民中人思索。這方面毋須我再多言。而對於整個香港社會而言,我們認為「5區總辭」必然導致社會矛盾及對抗的加劇,不利於香港政制的民主化進程。而且「5區總辭」將耗費1.5億公帑進行補選,涉及的社會資源很大,對公共利益造成損害。所以反對「5區總辭」是我們的一貫立場。
只要達到普及而平等的原則 任何方法都可以考慮
至於如何處理2020年立法會功能組別,在討論這個問題前,大家再來重溫一下《基本法》規定的修改香港的政治制度的程序和方法。《基本法》規定,對政制的任何修改,必須得到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裏不少於三分之二的議員的支持,並且要獲得中央政府的同意。由於憲制的嚴肅性,這種嚴格的要求是必然的,也是世界各地憲政的慣例。05年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在立法會遭遇滑鐵盧,這次的政改如果也再被否決,以後對2020年立法會選舉辦法的修改,有誰能夠肯定必然可以獲得立法會的通過呢?全國人大常委會現在已經表明2020可以普選立法會,但屆時立法會卻爭取不到自己的三分之二議員通過具體方案,問題就出在香港本身了。
從另一角度來看,世界各地的普選模式並沒有絕對的標準,普選不一定就等於分區直選。立法會實行普選時到底應該怎樣處理功能組別,這個問題至今香港社會上仍是意見紛紜,分歧極大。我認為只要達到普及而平等的原則,任何的處理方法都是可以考慮的。兩個普選的模式在未來仍有充足的時間和廣闊的空間可以討論,如果強要政府現在作一個決定,則不利香港政制的健康發展。一些泛民黨派強將2012年的政改方案與以後兩個普選的模式綑綁在一起,只會窒礙香港民主的進程。
支持民主,是香港廣大市民的共同願望。民建聯也相信民主,我們組織民建聯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參與香港的民主選舉。我們無懼困難,在推動香港民主政治發展的路途上不斷邁出我們堅實的步伐。爭取民主,我們認為並不能只講求理想,而不顧現實。民主運動要不斷茁壯長大,便必須適時地讓它開花結果。今天,特區政府提出的政制改革建議將令香港在民主路上再跨前一步。邁出這一步,對於泛民黨派來講,更是具有策略意義的一步。泛民黨派將因此贏得廣大市民的支持,贏得中央的信任,香港民主事業將會因而得以進一步發揚光大。
今天,我們為香港民主奮鬥付出的努力,將帶動民主巨輪的滾滾向前。